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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207筆記  

 

  今天趁天時之便所以聽了熱情的和平佔中發起人之一的陳健民教授的演講,除了記下心得之外本篇也具有教化自己的意義,用詞也許不甚精準,不過都是想記下一直在學習的事件。

 

 

  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簡稱和平佔中)主要的目標有三:1.20175任的特首普選須符合國際標準;2.投票要能一人一票,票票價值等值;3.民主普選的參選不能設法所未定的限制。

進行的步驟1.商討對策:以9個月左右的時間選出可行的方案;2.公民授權:選出的方案經過民間的全民投票選擇,由公投結果而使之能代表民意;3.對話談判:以民眾選出來的方案與中央對話,如果中央同意的話,屆時佔中的施行是佔中慶祝,但是如果中央仍不同意的話就會進行到第4步驟;4.公民抗命:雖然是不合法的公民抗命行動,但是過程絕對非暴力。

希望公民參與的範圍可以畫做同心的三個圓:第1圈主要是親自參與之後如果被捕或是自首的話將在法庭不做抗辯的人士,如陳教授這樣親自策劃參與之人;第2圈是有參與公民抗命行動,但是無需主動自首或是放棄抗辯的人;第3圈的人士不需要主動參與公民抗命行動,主要是支援進行抗命行為的力量,希望是一些具有社經地位的宗教或是意見領袖,當然如果有年輕熱寫的學子願意加入也是很樂見其成的;而教授極力希望第3圈的勢力能夠很強大,覺醒的人不一定都要投入抗命行動,但是可以讓其他還沒覺醒的人看看覺醒的力量。

  陳教授非常的熱情,用簡單的言辭說明了整個行動的理念,因為懷抱著希望自己的土地能夠往更好的方向前進的理想,讓他面對這樣要領著民眾進行這樣不知道到底真正會有多少人現身支持的活動時,一直是抱著樂觀的語氣。但是已經認識人性本質的年輕同學們接連幾個問題或從旁推敲或是主要命中,要教授自承到底覺得帶領這樣的改革行為、甚至是一種非暴力行動的成功可能性是否有信心。這樣一問就問出教授的真正使命感,因為愛這一片土地所以對它有使命感,也許很困難,但是事情不是因為困難就不做,因為不做就沒有希望會成功,做了也許還可以帶給社會一些什麼希望;或是說,不做的話難道還有更好的出路嗎?完全放手都不做是更不可能會成功的。他更說:「做事情,不是因為有希望才做,而是做了才會有希望。」

  莫要說這種社會的公民行動,有時候光只是一個班級要做幾十個人的決定也不是那麼容易,通常總都是會有消極的聲音產生的,如果都只專注在打消消極的思維,一個團體進步速度可能就會慢了下來。社會的進步還是需要靠公民能夠形成自己的意識,做最壞的打算,但是在樂觀的思維當中才能夠繼續往前行。什麼都不做也許不會有改革的痛苦,但是什麼都不做,最後民眾也可能懶惰或是習慣於痛苦而忘記了自己是一個身為可以有選擇權的個體了。

  陳教授所帶領的非暴力行動的思維本身讓人很感動。反觀現在台灣的民主可以說無所不在,丟鞋子好像也快要成為民意認同的發洩情緒的一種方式,但是這樣的方式真的是一個有理性的民主公民社會應該有的表達方式嗎?如果四處都有這樣情緒發洩之不得不然之處,是否能夠凝聚成一股社會的力量,試圖以民間自主形成的力量讓公權力看到民眾對這個社會需要改變力量的發聲?或是,是否能有民意代表或是行政單位,願意檢視這樣粗魯行為的背後到底隱含了什麼意義,而能夠為相對於公權力較弱勢的民眾爭取權利或進行改革?

 

──────────────筆記分隔線──────────────

幾個Q&A

.是否預期有干擾投票之行為或只有低投票率?

→方案的選擇是由民間投票來進行,由支持以這樣的方式的公民來選擇方案的產生,希望能夠有20萬到50萬人次;由於有很多層面的因素,所以不看投票率,看絕對值比較重要。

 

→重點是如何做選擇,每個世代都有不同的不平等與作為。馬丁.路德.金時代的一個論點是,上帝把人分成不同的膚色,所以祂是贊成不同膚色的不平等;這樣的論點在50年後的現在看來感覺很荒謬。50年後再來看香港的這個時期的話,那時候的世代也許也會覺得現在為什麼不爭取而讓這樣的不民主又不平等繼續存在。要想想後代會如何看待現在。

這次的行動是要對管制者增加壓力,以增加改革的壓力;行動是給政府的壓力,不是要等政府來認可。在形成壓力之後,讓政府可能有意願開放空間來與民間談,雖然政府是不一定會願意坐下來談的。

最後選出的方案也不一定是由民間去跟政府談,也許由政黨(有權投票的人)去談。

 

.佔領行動是否有副作用?要如何處理?

→佔中是最後手段,不應該隨便應用;但是要起而行讓公民看見如果和平是有力量的,就不要使用暴力。之所以會有佔領的行為,主要是因應政府對社會的無感,所以要讓民間看見政府的麻木。不會有預演行為,預演只會讓政府對佔領這樣的行動更為麻木而已。但是教授擔心,如果佔中仍無法使民間的意見被重視,「合理、非、非」仍然無法成功的話,後續會讓人更擔憂之後的表達手段會更激進。

 

.活動的人數眾多的時候,如何使場面不失控?

→透過幾個方式進行:1.行動經過一年的時間宣導,讓理念更為人周知;2.簽意向書;3.參加前要參加workshop的訓練(有關(1)公民抗命的理念、(2)情緒控制、(3)對警察的處置如何回應)4.組成團隊以阻隔不同意見人之混入行動;5.學習如何溝通。

參與的人數要能夠多,這樣彼此比較能夠相互牽制,異議的人比較沒有辦法單獨作為破壞整個行動。所以還是希望第三圈參與的人要夠多,這樣比較能夠阻隔。

 

.佔中的教育意義?

→這是一個覺醒的運動,讓還未覺醒的人意識到問題,進而有意識地參與進行。爭取民主是長遠的運動,這樣的行動是社會能量的建立。在台灣來講,台灣民主是有了,是如何深化的問題。

 

.第3圈年輕勢力參與公民抗命是否可能集中一小部分(由小觀大,譬如在場的學生主要來自社科院而無法、商學系),如何增加其參與?

internet仍有增加年輕人的參與這樣的行動。佔領中環的主要目的是爭取普選。在最終手段出來之前,希望社會少談佔中多談普選。把所有的手段走盡之後才會去講公民抗命。

 

.台灣可以如何提供幫忙?能夠學習什麼?

→台灣關注就好,不用幫忙。基本上這是希望達到香港的本土化,希望這樣的行動能夠遍地開花,結合民主民生讓公民社會一同參與。

 但是台灣的中央應該小心看待這樣的過程。在一國兩制的狀況之下,假如香港爭取民主都要用佔中的手段去完成,那國共對談是否能夠和平坐下來共談的?

 

──────────────後續筆記──────────────

中共每談到愛國愛港,總愛拿鄧小平言論出來作「祖宗家法」,究竟,老鄧是如何界定「愛國者」?鄧小平同於1984年6月22日、23日分別會見香港工商界訪京團及鐘士元等香港知名人士,期間他發表的「一個國家,兩種制度」談話,清楚界定甚麽人是「愛國者」:

「什麼叫愛國者?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只要具備這些條件,不管他們相信資本主義,還是相信封建主義,甚至相信奴隸主義,都是愛國者。我們不要求他們都贊成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只要求他們愛祖國,愛香港。」

資料來源:

http://thosewerethedays.wordpress.com/2013/11/28/%E9%84%A7%E5%B0%8F%E5%B9%B3%E4%B9%9F%E8%AA%8D%E5%90%8C%E6%84%9B%E5%9C%8B%E5%8F%AF%E4%BB%A5%E4%B8%8D%E6%94%AF%E6%8C%81%E4%B8%AD%E5%85%B1%EF%BC%9F/

 

  拿出精神領袖的話語來說愛國愛港者就可以參選,只截取名詞的表面字眼卻連原文字句都可以忽略;現在的選舉明明就是經過篩選的「政治違建」(意即在法所未規定條件之下,加入更多的限制、提高門檻),如此的連自圓其說的拖詞都辦不到,要如何讓人民信服這樣的領導人?

──────────────筆記完結───────────────

 

 

 

最後個人感想:聽過34場來自國外來的主講人演講,總免不了「台灣可以如何提供幫忙」類此問題的出現,這樣的問題當然可以把它當作是悲天憫人的一種想法,也有不要小看台灣自己的意思;但是近來總免不了省思,台灣到底有多厲害可以在每個議題「都」可以提供幫助呢?不過喜見在這一場裡面,同一個提問人除了問到讓我避之惟恐不及的問題之外還問到了可以學習這樣的層面。學無止盡,樂見一個一直在學習的社會而不是覺得自己足夠了、可以只要給予而再無學習動力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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