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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一兩個禮拜前就拍好的,寫文的現在,兩個早就都已作古,不必欷噓了。



  3月17日把魔唇潤澤薄荷味道的用完馬上換小蜜媞櫻桃上場,三個月後的現在用完,是因為真的很勤補。現在已經換小蜜媞草莓上場,沒幾天;不過後兩者比起來的話,櫻桃的我確定再沒回購意願。
  
  用過魔唇潤澤之後馬上用小蜜媞,其實真的很不能適應。魔唇潤澤在乾冷的冬天裡面比較經常隨身攜帶的環境之下,也會比較經常維持擦起來油亮的效果,對我來講冬天有這樣的效果是必要的,年紀大了,身體表面愈來愈多部分更顯乾,所以就算不太能夠持久,「感覺濕潤」這件事是很重要的。
  小蜜媞櫻桃就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後來電視上有教,記得的結論只有因為它是偏蠟質的,所以可能會乾一點。但是據說有修護的功能、而且還有防曬功效,加上天氣漸漸熱起來,乾或不乾在這樣的時節其實好像也不必太計較。
  只是現在再拿草莓的來比較之下,我真的覺得很奇怪,就算再怎麼功能多多好了,但是如果擦起來並沒有潤的外觀而只有蠟面下所謂的修護的功效,無法實際量測皮膚被修護程度的一般消費者如我,怎麼可能願意甘願再掏$$出來?
  草莓的抹起來真的滑潤很多,如果具有同樣功效,除開味道不同的區別,要再回購的選擇也應該只有草莓吧。
 



 
  印象中是2006年的農曆過年前後買的,只有自註使用期限到2009.01。
  30G,很大的容量。
  當初是衝著「Q10」大名買下的,萬萬想不到輕忽了自己喜新厭舊的個性,更忽略了相較於很多產品的15G或15ML的大容量,讓我看著那2009.01愈看愈不對盤。
  即使是剩如圖片那樣的容量,我還是哀怨地相對了一季。
  
  我應該也不會再回購,這是想拿來治我左下眼的萬年細紋,三年前剛上的時候會覺得好像細紋變淺了一點,可是沒有辦法持續一整天,然後過了這麼兩年多。
  中間其實有想過大量消耗掉的方式趕快淘汰之,所以曾經拿來當做面霜大面積塗在臉頰........一兩次,但是實在對油性皮膚來講太營養了,光是抹著就覺得厚重,那可能等到有什麼意外的副作用出現才肯放棄的?於是還是乖乖拿來只當眼霜。
  
  去年秋天買過牛爾酪梨眼霜還有金縷梅眼膠。
  前者的功效很明顯,薄薄的上了一層,可是在保養過程完成前都還能夠維持繃著的狀態,很滿意;但是那時候是因為到另外的環境所以只是拿出來加強維護一下,畢竟阿桑心態還是會想把DHC用完以免因為這根最後的稻草被雷公劈死。
  後者據說對油性皮膚來講好用....我自己是不適應這樣膠狀的東西,乾得很慢,對我這種急性子的來講實在沒辦法和平相處,所以拿來在晚上上完晚霜後上一層。對我橫過臉頰的兩條紋路都能夠有暫時撫平的功效。實在乾得太慢的膠狀物就我來講,功效再好我可能再也不會試了;但是OLINA的「眼膠」也很神奇,倒出來卻像是精華液狀的;這樣會讓我以後不知道怎麼對「眼膠」這種東西作評論。
 
  不明不白地用了兩年多之後,因為牛爾的推薦之下找來大S在雜誌上的訪問文,很霹靂的一句話大意是:如果擦上沒有馬上顯出功效,它對你就是無效的。
  很厲害的一句話,保養品的部分以後都要這樣遵守,真是枉費兩年多的乖乖塗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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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ndm9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