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演:戴立忍
編劇:戴立忍、陳文彬
演員:陳文彬、趙祐萱、林志儒
今天課堂中提到了這部電影,很久以前看過的模糊印象已不能拿來認真寫為上課心得,趁此之便就拿來再複習過一遍。
2003年一件父親抱著女兒跳天橋的真實事件,由戴立忍及本片男主角陳文彬改編於2009年完成。故事從一個打著零工的男人武雄帶著小女孩妹仔的日常生活開始,兩人儘管不多話、卻盡是彼此熟悉互相依賴地過著每一天。事件的開始是警察找上門,說是區公所通報妹仔該報戶口才可以上學;想不到由此爆出原來武雄只是妹仔的生父而非法定監護人,所以並沒有權可以幫妹仔報戶口。出身低層勞工階層的武雄,沒有辦法瞭解明明就是自己一手養大的女兒為什麼還要扯到前同居人、甚至還講到前同居人的配偶;於是在朋友的幫忙出主意之下,一路騎著摩拖車殺到台北找到立法院、內政部、充滿希望地回到高雄戶政所卻遭到強制的回絕、回立法院卻再也找不到口說為民喉舌的立委、帶著失意還來不及進入總統府就被當作可疑份子請去北市警察局。當民意代表的頭家在與行政機關交手求助無門的時候,身處上位的民意代表還不能為人民提供迫切的需求解決方案時,這個被捧為稱號叫做頭家的人民,到底還可以有什麼管道可以尋求協助、選出這些不能協助迫切需求的代表的意義又在哪裡?
本片裡最讓人動容的應該是父女之間的相處,沒有太多的對話、也沒有太多的提問和回答,每個行為眼神都是情感的流動,不管是父親與其朋友在談到再也無對策時,妹仔對去跟媽媽住這種亂提議的悍然與下機車前的別過頭不語;帶著美好的音樂與希望回到南台灣的摩拖車之旅很理所當然的相處;在台北永不分離般地緊抱著的氣勢;父親聽完社工人員對自己好乖女兒的稱讚不由自主露出開心的臉色、卻又在聽到分開的兩年間都沒有講話的時候就落淚到無法言語;甚至只是隔著港邊在船上與岸邊的相視(還不必演到灑狗血式的彼此喊名)....這些不就是完全的「父女」模式嗎?
在臺灣的社會裡面要是遇到走頭無路再也想不出辦法的時候,總有人會提議到找個民意代表來幫忙,所謂的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找關係,當然也有人有關係到隨便小事就習慣靠關係來幫忙,整個社會幾乎是關係無所不在,有了關係也幾乎是無所不能。如果面對所謂的依法行政的行政機關還需要有關係才能有優勢盡快處理,那麼所謂的依法行政的立法基礎到底在哪裡?行政效率的不彰到底是規範不周還是面對關係時的差別待遇?是否在合法合理的基礎之下有沒有主動積極協助解決社會上不公不義的不平等對待善意和能力?
片中立法委員助理在帶領武雄到已經交待要完成任務的機關時,順著路線介紹了沿途的各機關;立委和氣的言談和助理善意的釋放,讓單純的武雄全然不知此時他上來台北的焦點已經被轉移了。正懷抱著問題已經解決這樣希望的單純武雄,看不出也聽不出那些和氣善意把解決問題的誠意隔離得好遠了,但人民要的不過只是會幫人民做事的機關、會為民喉舌的民意代表,而不是把門面做得漂亮、會講漂亮話的機關和長官們。
行政機關總講是依法行政,片中各機關長官掛在口中講武雄因為身份不符所以無法據以辦理,然後就要結案了。但是法律規定的作法就一定是具備現今社會正當性的作法嗎?是否能夠有因應社會時因時制宜的權變?法律其實是因應社會的不同狀況而應該有不同執行面的制訂,到底需要多久的時間,我們才能夠去承認沒有婚姻關係的兩方所可能產生的因果行為?是否可能有由行政機關去協助提出法的變遷的可能?如果法律多要走到在法院裁判的時候才發現社會的變遷而去提相關可能的改革,是否法律的制訂進度實在落後法律行為太多?如果懂得法律規定的公務人員可以在懂法知法之外還多一點主動關懷,試圖尋求或是指引協助管道、或是是否有可能以專案辦理,在不違背法令規定的範圍那多加一點人性,不就是任何善意的改變都是可以從自己做起的最佳典範?如果懂法律只是為了能夠自保,徒具知識而不具相互協助的美意,這樣可以成就具有多高層面使命感的社會?
現今媒體也在市場價值的追逐之下,漸漸讓觀眾看不出來其所應肩負的社會責任。片中我們可以看到曾經聲稱自己是政治線的記者,在聚集了大批民眾圍觀的現場,卻又伸出麥克風以好心的姿態問有什麼委屈可以跟記者說,儼然又一副社會線記者的態勢。如果在事端還沒有真正浮上檯面之前,就有人願意主動關心事主、並試圖幫助尋求解決的方案,是否就有可能不會真正所謂的浪費社會資源、解決了一件變成需要很多資源才能夠平息的爭端之前的小事情?可惜現在的媒體大多時候會以重口味來決定一個事件的新聞價值,人民又會因為警察奇怪的辦案方向而聚在較不被注意的角落盡量不主動地提供幫助、甚至片中人群聚集在電視前面奚落討論這個大喊社會不公平事件的情形似乎也很尋常,有沒有什麼樣的管道讓人群自發地可以知道社會的善行又同時自己也身體力行呢?
圖片來源:
http://zh.wikipedia.org/zh-tw/%E4%B8%8D%E8%83%BD%E6%B2%92%E6%9C%89%E4%BD%A0
───────────忍不住留下的筆記分隔線───────────
已經殘破的家壁、被法院判決分離的家人、有一頓做一頓並無固定的工作、依舊是在習慣打盹的老闆手下工作,是否生命仍然有讓其留戀願意有堅強求生意志的依戀?
兩年後沒有女兒的生活就是一個人與朋友孤單話更少的生活
第一趟的自台北再次騎車返鄉之旅所配的輕快口哨音樂讓人知其父女放下心中重擔的表情,卻讓知道後果如何的觀眾更感寒冷(因為知道最後是不盡人意的安排才有片頭一開始的爭端場面
與前同居人生下的跟自己不同姓的女兒,事後要去為小孩入學登記時才知道那是在同居人仍有婚姻關係的時候
不同於《碧海藍天》的下水是為了一生的愛好,這裡的父親為的是每天生計還得放低身段任老闆隨意訕笑,和每天都要跟簡陋的配備做生命的拚搏的
網路上追蹤事件後續,有稍稍令人意外的發展,不管到底是否屬實,那個時代、那個當下,能夠不能沒有你地在一起,曾經也是一個很好的屬於彼此的片刻。
當然希望電影故事之外的電影從業人員也是會有很好的未來的發展。
........看來現在只能趁寫作業之便寫一下感想了(到底在忙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