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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偷畫賊》 

作者:諾亞.查尼Noah Charney 竊盜藝術史

譯者:陳信宏(最後的演講)

出版:究竟 2008.11

 

 

看到作者的年紀比我輕通常會讓我頓時太多感覺湧上心頭一時無法言語(恐怕這樣的情況會愈來愈常發生…);看到作者有本事可以卯起來一直讀書的生活有時候也會讓我停頓一下想想自己到底混的是什麼樣的日子;看到書內頁輕薄短小地敘述了一下作者的簡史過著與周遭環境沒有任何連結的生活的時候,又總不免嘆了口氣覺得那樣的人生本質就該是一部小說的好題材啊。

有點岔題了,大概是被1979的字眼給愣了一下,還有什麼「2006年在劍橋舉辦了一場藝術竊盜研討會…創辦了…首見的藝術犯罪防治顧問組織」的字眼也讓人感覺很厲害,感覺作者是一個很熱血不斷研讀也不斷地努力做了很多不同事的年輕人。

 

回來說到書的部分。

其實這書不算的上是一部成熟的作品,如果小說只有成熟跟青嫩兩種分法,那本書的故事說起來感覺是青嫩的。不過那只是說故事的方法不夠流暢讓故事可以因為被說出來的方式有所加分,不夠讓一個好的故事因為說得好而可以為故事的內容自身增添光采而已。

本書的佈局(or格局?)的幅員還蠻廣的,從義大利到英格蘭群島都有藝術品失蹤案件的發生,連有錢的美國商人也有在英國置產然後因為參與了拍賣會之後因而從中產生了關連。

案子牽連的相關人物職業也不太是生活中會出現的行業,不過也因為不是很容易就在生活中就找到的行業,不同範疇的東西讀起來就比較容易就讓人產生興趣,而會產生想趕快瞭解的好奇心。

推理的本質也是很厲害的,利用了倫敦、義大利之間最少有四組專家學者,從案情不同角度的瞭解去看、去牽連本來看似沒有太關連的幾件案件;老派人物很順地就依照所知道的線索及老派的想法去推論出一個意味深遠而看似合情合理的結論,在看過終棘警探之後讓人又不免為那麼認真又深入地追蹤其中的意義,而其實都只是亂推當事人簡單易懂的意圖的誤會而已;兩組藝術界的非營利組織都非常希望落入自己手中的作品是真跡,有人花了大把銀子安安穩穩地讓作品入袋,也有人因為幾百年前早已被遺忘的恩怨在幾番折騰之後發現灑出去的銀子竟只為自己拿到一個任何人都做得出來的偽品,情何以堪;也有無辜的宗教組織失而復得既有的作品,可是只因一位可以被金錢影響的畫作鑑賞教授一句平凡人無力辨識真假的話,便付出更多代價去保護除了那位教授外無人能確定其價值真偽的藝術品;當然最重要的還有黑白立場讓人無法一時就辨認出來的前學者、現任藝術犯罪組織的顧問,及其好不容易去跟監獄坳出來的情人。不同人馬之間在書末終於把所有人的關係牽連起來的時候,會讓人感覺到這樣子剝洋蔥未免也已經剝到淚流不止了還能繼續剝下去的神奇;可是到底是因為覺得各部分是有相關連的所以很多組人馬都會出現在同一章節而在同章節之內以符號區隔開來,還是各部分到底是應該要獨立的所以在同章節之內以符號區隔開,就讓人覺得不太能夠理清思緒的迷惑(意思是說分段分得不好啦…)。

還有其實這是一本內容很豐富的書,可是我有點困惑這會不會是本來作者要拿來交論文的一個著作,因為裡面的專家學者們除了會在推論的過程中短短的地講了一下緣由之外,還有更多的是專家學者在上課過程中的講授或是研討會上面不藏私的大談闊論。這樣的結果當然是如果認真看的話或多或少從中可以偷學一點作者想要傳授世人的秘辛(?),可是如果做為「通俗小說」來講的話,那樣的授課過程在進行到了第三頁的時候,敝人往往已經耐心盡失忍不住想看傳完道的那個下引號在哪裡,準備讓故事的繼續進行了;不管其中是不是有也是耐心盡失的教授對著學生奇怪的提問的好笑回答。

有時候還會亂猜想,如果在一本通俗作品裡面有那種好想一口氣把畢生所學的東西傾囊相授的衝動的話,那以後的作品可期待性會在哪裡?

 

當然作者可能在以後會學到更多的東西還可以繼續用大篇幅的論述去講故事;不過本書這麼認真的作者也許還有其他什麼學者的路線可以前進。這就是認真讀書的好處?(真的很愛亂下結論耶…)

 

 

圖片來源:

http://www.kingstone.com.tw/Book/book_page.asp?kmcode=201874059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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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ndm9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